《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精选23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精选2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菲利普一家“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在辛苦工作一周的周末,他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这怎么能说是爱慕虚荣呢?穷人难道就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了吗?
好吃懒做的于勒在将要拖垮整个家庭的时候被家人送到美洲,让他接受生活的磨炼,学会自力更生。如若不然,怎样对待这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败家子呢?养他一辈子吗?生活状况要继续恶化吗?女儿要不要出嫁?儿子要不要读书......这分明是菲利普夫妇在万般焦急之中作出的无奈选择,怎能说是“冷酷无情”呢?
况且,把弟弟送上去海外的商船,也是“按照当时的惯例”(当时西方人有到海外淘金的习俗),而且于勒到美洲也确实“赚了点钱”,虽说再度穷困潦倒,但他毕竟学会了自食其力,这不也正好证明菲利普夫妇的做法是明智的吗?
此外,于勒为什么能够在“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如果菲利普夫妇真的自私,冷酷无情,会允许他这样做吗?说明菲利普夫妇对于勒还是宽容的,不然不会让他占用自己应得的遗产,而且是“大大占用”!..
菲利普从船长那里不仅得知那个年老水手是自己的弟弟,而且还得知于勒“因为欠了他们的钱”心中有愧,“不愿回到他们身边”,于是他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次遇见他”。是啊,他们又何必去打扰于勒目前尚算平静的生活呢?这不正是带着沉重的心情在维护于勒做人的尊严吗?怎么能说他们“自私”、“冷酷无情”呢?
我的评价可能也不算十分公正,但是总觉得还是有点道理的,写出来,也算是班门弄斧,就教于大方之家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正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因此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正因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咱们就应发奋工作,改善咱们的生活。
咱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3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祂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祂寄予厚望,甚至每茖星期天都去海滩尙等候于勒的回來:但当发现于勒没侑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祂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茖铜子,也要遭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茖铜子给這茖人,给這茖流氓!”
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來与见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這样的人依然侑所存在——“目中惟侑金钱”。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房屋,但买不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健康;钱可以买书籍,但买不智慧……”由此可见,拥侑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尙,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尙,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4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一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一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5《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作品,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的感触。在暑假里,我有机会一饱眼福一下。
故事情节很现实。叔叔于勒本来就是爱乱花钱的人,他有时会问他的哥哥菲利普拿钱,所以菲利普的生活很难过。他们把于勒打发到了美洲。菲利普夫妇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很是节俭。 ……此处隐藏9535个字……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2在我还未阅读一面“照妖镜”以前,我对资本主义的认识就如同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看着资本主义社会,眼前却有一层雾,但无知的我仍认为那资本主义社会是多么的美好,以至于我的心都那么的向往。可自从阅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这面“照妖镜”之后,我的思想犹如天翻地覆。因为这面镜子引来了阳光,撕开了我眼前的那层雾,撤去了资本主义社会那富丽堂皇的装饰,暴露出了那资本主义社会狰狞丑恶的真面目,使我真正认识了那雾里的资本主义社会。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的作者莫泊桑通过辛辣讽刺的笔法,生动的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小市民的形象。这篇故事讲的是菲利普夫妇在最初的时候因于勒“大大”占用了他们的财产而厌恶、生恨于勒;可到后来听别人说于勒发了点小财又喜欢、崇敬于勒,憧憬着于勒归来,并直夸于勒是一个多好多好的人;到最后他们发现于勒早就穷困潦倒,并沦为一个卖牡蛎的一个地位卑微的小贩之时又果断的抛弃了于勒,并在心中大声的愤怒的斥责于勒是个混蛋的这样一个故事。这是多么的锋利啊,那一笔一字都血淋淋的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现了资本主义社会那多么丑陋的面孔!
在小说中,作者用看清社会的眼睛,用有力的双手写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的形象。当于勒花光了自己的所属的财产,并大大占用了飞利浦的财产时,他们视于勒为“流氓”“无赖”,巴不得于勒离他们远远地,于是于勒被迫出走;当听说于勒在外面发了财的时候,菲利普夫妇立即对于勒寄于了厚望,那一封家书成了福音,那一封家书成了大女儿的姻缘线,成了他们最重要的一笔财富。他们阿谀奉承,就连每个星期天都要衣冠楚楚的去码头散步,只为等候于勒的归来。他们视于勒为“好人”,却只为在于勒那图得些甜头;但是当他们发现于勒不仅没有成为腰缠万贯的富翁,还沦为一个穷苦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那丑陋的市侩的嘴脸便暴露无遗,就连善良的若瑟夫出于同情给了他的“亲叔叔”——于勒,十个铜子而已,却遭到了克拉丽丝的斥责:“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搭载另一辆船,悄悄离开于勒而去了。这可是他们的亲人啊!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的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雾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真面目。现经时过了几个世纪,哪现在的社会呢?现在的资本主义社会怎么样了呢?这就有典型的事例,你看,那是美国,他们高举着“人权”这面大旗,假仁假义的创造了“国际人权警察”,来干涉他国的“非”人权事件,可他们自己呢?真的做到了扪心自问了吗?没有!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他们还有种族歧视,还有虐待黑人,为什么?因为他们穷,钱的多少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衡量一切的标准,“穷”觉定了种族的人权,决定了他们要在那资本主义社会中受到歧视。这是不公平的,难道钱就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吗?这简直是荒唐!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准则。“老”资本也好,“新”资本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实一面“照妖镜”一面清晰透彻的“照妖镜”!它让我从一个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像一个无知的小孩成长到了一个眼睛明亮的大人,是我真正清楚的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肮脏本质,也更大的激发了我的民族自豪感,我真想站在世界的巅峰大声的对全世界说:“社会主义社会不比资本主义社会差!”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3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经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景。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景,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仅把自我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那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之后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一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比较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之后,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那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
,也是情理之中的。最终,“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述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立刻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立刻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必须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