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洞》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洞》读后感1翠湖营没有湖,它已经干了一百多年。现在,这里是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主人公斯坦利因为偷了一双臭球鞋而进了翠湖营。那里所有的孩子都被要求每天挖一个深五英尺、宽五英尺的洞,训练员说这是为了改善品格。果然,在挖完第四十五个洞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个故事来自于《洞》。《洞》是美国儿童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代表作,是一部充满奇妙创意且扣人心弦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本书堪称美国文学史上的奇书,是迄今为止唯一同时获得纽约伯瑞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的作品。这是路易斯在整个文学界创下的.最高的作品,也使路易斯久久地披上了文学界的桂冠。
首先,这本书的书名就很新颖,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好奇的事物,每读一遍都会感到耳目一新,让我感觉棒极了!而且从此我便喜欢上了路易斯的冒险小说。
再者,在《洞》的小说情节中,作者把人物的神态以及表情动作都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能够细细的品味其中人物的特点。我觉得路易斯的写作真是让人赞叹不已,希望我也能够学习到他独特的写作手法,能用在作文上。
这本书作者运用了反讽的效果。表面上让那些孩子们挖洞是为了培养品格,但实际上管理员大人有着无耻的隐晦理由想掌控一切,实施着他的阴谋计划。书中插入了两个情节,分别是<伊莱亚被诅咒>和<凯特·巴洛的“死亡之吻”>。这两个故事的结尾都不愉快。
书中的斯坦利不是英雄,他是那种没什么朋友,生活似乎被诅咒了的可怜孩子。但他时时刻刻激励自己,最后成了英雄。我常常以斯坦利为榜样,我不是学霸,每当学习上遇到困难,我就给自己鼓劲,越过一个又一个山丘。马上我就要面临小升初了,我想我一定能考入好的中学,我要相信自己。
读完了《洞》这本书后,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迷信诅咒与幸运,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要自信,要勇敢,就像文中的斯坦利,与贪婪的管理员大人斗智斗勇,最后,取得了胜利,离开了翠湖营这个可怕的地方,还把管理员大人的阴谋摧毁了!
《洞》读后感2我是一只猴子,我本来是可以成为人的,可是在那段进化的过程中,我睡着了,那段时间就再也回不来了,我再也无法成为一个人,再也看不懂这个世界。
肉弱强食,丛林法则,弱者注定会被淘汰,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为了在这个未知的世界上生存下去,我被迫装上了獠牙和利爪,虚伪地套上了面具,我看着那些人,外表的善良和仁慈都是假象,面具下有的只是阴险、狡诈、残忍、恶毒。他们永远不满足于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不停地掠夺着他人的财富,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处境。
这个世界上有物质守衡定律,人拥有的越多,我拥有的就越少,只有遵循这个世界上的规矩,才可以存活下去。我就是因为没有遵守这个世界上的规矩,所以被淘汰了,无法像别人一样住在温暖的大房子里,只能寻找山洞住下,甚至我都无法拥有一个安逸的山洞,只能四处流浪……
我无奈之下披上了虚伪的面具,却依然向往着真实的自我。社会像战场,没有枪也没有炮,活下来的.人却更少。社会和丛林的唯一区别似乎就只是人性中还存在的那几乎快泯灭的善意了。
在这个杂草与灌木丛生的复杂社会,只有你披上面具,你才可以活下来,才可以更好地保护好自己,才可以找到自己的那个山洞,才可以不像我一样,无家可归……
当有一天,所有的人都可以以自己最真实的面孔面对这个社会,所有的人都可以以自己最自信、最阳光的态度面对他人时,《回洞,回洞》这篇文章的理想和意义也就真正地达到了。
期盼那一天——早日到来!
【这位童鞋,你在这里科普"丛林法则",感觉好怕怕——但最后还是让"我"看到了光明和亮色,"我"不想当丛林"圣斗士","我"只希望光明快快到来!】
《洞》读后感3《回洞,回洞》是一篇十分深奥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只大概是猴子的生物的经历。
一只"似猴生物"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悠闲地生活着。但是在周围密布着一叫"人类"的动物,看似衣冠楚楚,长得精致美丽,在田地上干着"正经事",并随时把握着周遭,他们清除任何一张枯叶,毫不留情地赶走每一只小鸟,驱赶所有栖息在这里的动物。
他们贪婪的生活,却造成了这只动物的苦恼,由于它进化不到位,与他们格格不入,它只能傻笑着去找甘冽的山泉和甜美的野果,却受到狼牙、爪子和眼睛的伤害。
可它连最起码的生存都被剥夺了。它找不到了古朴的山洞,因为山洞周围已变成了广阔的丰收地。这就使它回不了洞。于是它只能伪装自己,在不属于它的地方栖息,可回洞的想法却越来越强烈……
读完这篇寓言故事,让我深受感触。
生态的不平衡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物以灾难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我们千万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能因为自己眼前的利益和那微不足道的虚荣感而去破坏别人和别的生物。
我们也不能乱砍乱伐地破坏大自然,否则我们的后代将会生活在一个贫乏的世界里,因此大家必须从你我做起,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后代活得更精彩、更富有。
【环境破坏——也是"我"对"人类"的抱怨之一,谢谢你,为"我"们的生存环境呼吁!】
《洞》读后感4《洞》是美国作家路易斯.萨奇尔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
《洞》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无意中“偷”了一双鞋子,被送到翠湖营去“劳教”挖洞。他在那里遇到了一个朋友零蛋,零蛋中途逃跑了,斯坦利决定去找他。幸运的是,他找到了零蛋,两个人一起爬上拇指山,找到了水源和洋葱。他们在山上又待了一个礼拜,实在待不下去了,又回到了翠湖营。刚回去,他们就挖到了宝藏。在律师的帮助下,他们离开了翠湖营并分享了宝藏。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斯坦利。他在被捕之前是个被人嘲笑、侮辱并深感自卑的肥胖男孩,但到了翠湖营后,他慢慢适应了挖洞生活,学到了挖洞技巧。斯坦利很坚强,尽管挖到宝藏后好多只有毒的黄斑蜥蜴爬到了他的身上他都没有害怕。他尽管身处在严酷的现实当中,但没有被打垮,保持着自己善良和本心。他不仅教零蛋识字,还因为零蛋喝了“斯蒲露”生病了把他背上了大拇指山。
我最不喜欢的人物是管理员大人,她美其名曰说让孩子们通过干苦活儿改过自新,其实是想让孩子们帮她挖到宝藏。她身为一个管理员,理应是个好人,但她想侵占孩子们的财产,这就是坏人的行为了。这位管理员让我想到了另一个人,那就是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典狱长塞谬尔.诺顿。他是个典狱长,当然应该是个好人,但他利用自己被法官误判的犯人安迪.杜弗兰这个银行家来帮他洗钱,这是犯罪的'行为。这些人道貌岸然,利用 ……此处隐藏4386个字……>
《洞》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作品。男孩斯坦利被误认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一个专门给坏孩子待的环境恶劣且没有湖的翠湖营,并被大家称作“洞穴人”。他和其他“坏孩子”一起,每天冒着50℃的高温挖一个高和宽都是5英尺的大洞。管理员大人表面上是说为了改善孩子们的`品质,实际上是为了挖到100多年前西部逃犯“死亡之吻”凯特·巴洛埋藏的宝藏。在翠湖营,他认识了真名为赫斯托·泽罗尼的“零蛋”,斯坦利教零蛋识字,零蛋帮斯坦利挖洞。可是,嫉妒他们的“锯齿”向管理员大人告发了他们,于是零蛋逃出了翠湖营。可是在荒凉的西部地带零蛋自己一个人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于是斯坦利勇敢地逃出了翠湖营,并找到了零蛋,救出了他。
当我看到斯坦利决定要逃出翠湖营救零蛋时,觉得他实在太勇敢了,要知道在那个西部地带,不仅有可怕的响尾蛇,还有有毒的黄斑蜥蜴,甚至找不到一滴水!不要说救零蛋了,连自己也不一定活得下去,就算活着回来了,也会被管理员大人用那响尾蛇的毒液毒死。如果是一般人,就算管理员大人用响尾蛇的毒液逼着他去救零蛋也不会去的,更何况管理员大人根本不可能这么做!再想想斯坦利为了救零蛋而爬上大拇指山,在斯坦利自己饿得几乎虚脱的时候,背着饿昏的零蛋和长5英尺的铁铲子,还得攀爬上既陡峭又长满仙人球的悬崖、闻着刺鼻的洋葱味,甚至还得冒着高达50℃的高温,要是是我,想想都会疯掉!在斯坦利救零蛋的过程中,他成长为了一个真正勇敢、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洞》这本书使我成长,敢于面对未知的挑战。生活中的小挫折、小困难,比起斯坦利救零蛋与翠湖营的生活,算什么呢?
《洞》读后感13天马老师的奇文《回洞,回洞》,通篇运用了隐喻的手法,采用动物视角,讲人的天性与生存状态,奇哉,也妙哉!
文中的那个“我”可能是猴子,住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喝着山泉,吃着野果,自由而快乐地生活了好几年。而在它周围,生活着一群似“狼”的动物——人,它们对周遭冷酷无情、麻木不仁,于是“我”渐渐地被“狼”的习性所吞噬,但心中仍然向往着曾经平淡而安逸的生活,“我”开始苦恼,“我”心中的归宿到底在哪儿?于是,“我”做出了决定——披上外皮,装上狼牙、狼爪,把自己伪装成和他们一样,然而心里“回洞”的`念头却一直未动摇过。
文中提到的那个“我”说自己长得与人差不多,过着朴实的生活。说明了“我”原来的本性是善良的、纯朴的、平和的,代表了那些无法融入现实环境中的人;而在“我”的周遭,又密布着另一群人——他们冷漠而又市侩,贪婪而又阴险。这两种极端矛盾的个性人物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大环境下,总有一种性格会被妥协,被吞噬,只有试图融入另一种环境才能适者生存,于是不被适应的那种性格迫不得已为自己戴上了假面具——很无奈。
文中多次提到的“回洞”,其实是指回到过去的纯真的生活中去,摘下面具,轻松自在地生活着。
人性本善,现实却是残酷的,“回洞”,是再也回不去了——文章暗示了如今的社会,有着太多的冷漠无情,为了融入世俗,只有无奈地戴上虚伪的面具,过着虚假的生活。
所以这篇文章的中心主旨是——不要被社会的世俗所感染,走自己的路,呼吁人们脱下面具,做回真实的自我!
《洞》读后感14今天吃过午饭就特别期待把《洞》看完,因为有一个非看不可的理由:斯坦利和零蛋到底活着逃出翠湖营了吗?他们喝到救命的水了吗?不会真的喂了秃鹫了吧?带着这份急于寻找答案的求惑欲,终于带着心读完了余下的页码。
我读完后的感受是轻松,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仿佛是卸掉了千金的重量。他俩得救了,翠湖营取缔了。莫伦格女士的确是一位正义而有良知的好律师,多亏了她的及时出现,两个历经磨难的孩子才能重见天日。他们的经历挑战了生命的极限,体现了可贵的友情。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孩子互相竖起大拇指鼓励信念,咬牙坚持的情节,出现了很多次,没有对彼此的信任和我们能行的信心,我想他们一定早早地被干渴和饥饿击垮,吞噬掉渺小如沙粒的生命。顽强的意志和智慧的思考最终让生命之花大放光彩,想为孩子们也竖一个大拇指,我想说,是我发自内心的。零蛋的坦白也让我动容和感动,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坦荡荡立于天地间,好男儿巍巍然如山川。还须提一点,那个美丽的故事无疑令黑暗紧张惊悚的恐怖气氛有那么一刻真的在脑海里荡然无存了,只那么一刻,爱在胸中流淌不息。凯特、巴洛,萨姆,玛丽·露,我觉得他们不在过去,在现在,在我的心里住着,不曾离开。
挖洞磨练了意志,锻炼了品质。虽然实施者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但抛出不纯粹的'东西,斯坦利和零蛋在这里收获了至高无上的友谊和生死之交的患难真情。试想:人生能有几个这样的死党?还要告诉大家一件事:洋葱可以对付红眼怪兽———黄斑蜥蜴或墨齿蜥蜴或白舌蜥蜴。还摘录几句我喜欢的话:
1、我从失败中学到了东西。
2、在上帝的大拇指上找到了庇护。
3、玛拉的脑瓜的确空得跟花盆一样。
4、他只是阴差阳错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5、让一个坏男孩在炎炎烈日下挖上一整天的洞,他就会变成一个乖宝宝。
《洞》读后感15我们都如《回洞,回洞》中的“我”,如被关在笼中的鸟儿,置于缸中的金鱼,硬生生被投入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空间——发抖着,慢慢地缩在一个小角落,生怕被锐利无情的目光扫到。
到底在哪里?在哪里?那个令我们放下心悸与痛苦的地方,在哪里?
徘徊在这空荡的大街,我感觉浑身不自在。仿佛灌木丛中暗藏杀机,充斥着欲望与贪婪的双目在窥探。
抬起头,远处的大厦灯火辉煌,虚伪的笑声四处荡漾,在这片钢筋丛林里,没有我栖身的草原。
天空是那样的蓝,蓝得一尘不染,干净得令人压抑。
我蜷起了身子。我不知所措。脑海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在低低地呢喃——这里真的能安然居住吗?
在这蓝得发灰的天空下,在这勾心斗角的丛林中,你真的能安心吗?
我的眼眸中开始闪烁着光芒,心中定了一个目标——草原,草原——我要寻找,宽广无垠、无拘无束的草原。
我不断向前跑着,挥动着双臂,不惜一切向前跑着。风在耳边“呼呼”而过,我能清晰地感受到我的脸被风刮得生疼。可是,我一定要找到它,我梦想中的'那片草原。
可渐渐地,我停下了脚步,环顾四周,发现高楼大厦将我团团围住,它们说:“你出不去的,出不去的!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人类已经将它变成这样了……”我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炸裂开了。
“不——”
我大声地嘶吼着,冲上前挥舞着拳头撞向那楼层,可坚固的岩石钢筋却纹丝不动,我却猛然地被重重摔倒在地。捶着这光洁瓷砖毫无泥土的地面,我痛苦起来——是的,我认清了现实。
因为草原已经被人类摧毁了,改造成了供人行走的陆地。
我失神地想着,会不会我脚下的这方寸之地曾经也是一片丰腴美丽的草原呢?
可人类已经抛弃了他们最原始的东西,披上华丽的外表扮演着虚伪的角色。
“回洞,回洞——”
我要向全世界仍然纯洁的动物高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