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读后感集合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个人读后感1时间冥冥,总是不经意间被你玩弄,陷入一个人的世界。一个经历了百年孤独的家族历史不可能让他第二次出现在这个舞台上,这是这本书的结束语,看似空谈然细细品味却恍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时间的诅咒。孤独,伴随着时间无论你是谁是赫赫战功的将军,才华横溢的智者,还是家财万贯得商人。孤独,已深深的使你身陷其中不能自拔,熟睡在一个人的梦里,沉浸在孤独之中。
百年孤独中的人物包罗了世间万象从市井小民到王勋贵族无论你是谁都会在这本书里找到与自己符合的人和故事。一切的一切看似不可理喻却又是情理之中,一件件小事串连起了整个故事,一代代人勾画了时代的变迁。渐渐的我们开始思考自己,感悟人生,当我们仰望星空的那一时刻起,发现了那轮孤独的月亮,在夜的黑暗下呼唤着与之共鸣的人。
了却红尘今生情,无嗔无念度此生。回想其中复杂的人物关系,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慨,总是被私欲所阻碍前进的道路,总是为情感困于美好的幻想。我们的心总是在不经意间被撩动,却又在不经意间扰乱。将军因为私欲断送了美好的前程,智者因情感失去了探索的兴趣,商人因心的扰乱最终也沦为普通人。马孔多的变迁伴随着奥雷利亚诺家族的兴衰史。四季的轮回,将一切的尘埃抹去,最终伴随着羊皮纸的.破解神秘的故事落下了大幕,最后每一个人在人生的最后时期都陷入了孤独,也许有时不能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却又在不经意间能够呼唤心灵上的共鸣。然而伴随着孤独一切的一切又将归于平静,天地合的事实无人可阻挡,乾坤扭转,岁月如梭,纵观历史变迁,鸟瞰枭雄陌路,却发现自己相对于历史之中仅仅如沧海一粟,倘若乱也仅乱得了一时,却乱不了一世。恍惚间悄然感到了人的渺小世间的沧桑。然而此书的深层的意味我认为是要激励我们做出超越自我的蜕变,每个人的故事每个人物的结局,顿时使我从梦中惊醒,不畏浮华尘世,不念情思离别。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上就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哪怕对历史仅是天地间的蜉蝣,我们每个人都有存在的意义,孤独仅会使我们身陷时间的陷阱,慢慢的丧失自己。
百年的孤独激起百年的思考,只有细细的品味这本书才可领略到其中隐含的深意,与人生哲理。
个人读后感2一个人就一个人,咋一看这名字:同哥是教我们单身吗?历时4小时33分钟我看完了这本书,选择性地看了二维码的视频。真的很久没有以这种庄严的感觉看一本书了。
首先从形式上说,这种文字与视频相结合的形式确实别出心裁,你想写一段文字,给我们留下充分想象的空间,又利用视频给我们呈现更真实的人物形象。那种用心仿佛穿插在一本书中,就仿佛一个朋友请你喝一杯茶。
从内容上来看,比起人生道理,我更喜欢人间故事。那种人间烟火味弥漫在文中,让人不禁向往。一碗渔粉,寄托了多少记忆与怀念。朋友一起吃的场景,与老板的打打闹闹,老板的热心肠,这是人间最平凡的场景。作为一个湖南人,我由衷喜欢在室外,坐在风里,嗦一碗粉,那种心情怕是只有湖南人才能把它演绎地如此热烈。独身前往北京,有过住廉价房子的时候,有斤斤计较算账的时候,然后最后成为世界另一头写书的你,如果说失败与折磨是成功之前的必经之路,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在痛苦中前进呢?小琴遇到了那个心意相通的人,舍弃了原来的婚姻,去追寻自己的爱,而非爱情....一幅幅场景划过眼前,这书写的其实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主题:追逐自由。自由于现代的每个人都很重要,如今国家富强了,年轻人新的追求就是自由,于是我们与父母争吵,于是我们踏上旅程,忍受着世间的孤独,去追逐那一份属于自己的自由。哈,那是我们。
这世界太容易迷失,这世界太复杂。钱,地位,排挤,人的生活总是绕着这些转,可这是生活给我们出的难题。我们不会放弃,去向生命妥协。而是带着自己的激情和那一份独有的坚守,在万千人群中展示自己的不变,或许,这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
我朋友很少,少到几乎消息全是学校发的通知,学习上的问题,几乎不讨论生活。我曾经说过我好像从来没有真正认同的朋友。看到嗦粉有人一起,真的好羡慕,看到一群人围着桌子不知议论着什么,真的好羡慕。看到那种在报刊上找朋友这种方式,哇,好神奇,从来没有试过。也许,我的交友方式,更似无声的水,滴答滴答吧。
你说孤独吗?其实一点不孤独,做着想做的事情,偶尔写写文字,散散心,生活难吗,不难。不要把世界的重心转移到别人身上,多看看自己,其实自己就是一道光。
个人读后感3读完了《两个人的梦想秀》,我真感叹马一左与马一右这两兄弟的友谊至深。有马一右的地方不会少马一左,有马一左的地方绝对有马一右,形影不离。他们俩发生的故事奇妙而有趣,让人读着不自觉的捧腹大笑。
写这本书的作者叫商晓娜,是一个经常披着大外套出门晒太阳的`人,喜欢拆礼物,喜欢看小朋友来的信,喜欢吃巧克力,喜欢坐在阁楼里写好玩的故事。她目前最大的兴趣就是保留一颗纯真而美好的童心,与天底下所有的小朋友成为好朋友。
他们原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可是有一天,马一右忽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他非要兄弟俩是绝佳拍档呢!这对拍档,可真名副其实。他们都喜欢赖床,都想快点长大,都担心小乔老师让他们写难死人的作文,都喜欢听表扬的话。他们还有一个巨大的梦:有一天冰激凌可以免费供应,就是一天吃掉一万个也没人来管他们!这对拍档想法一致,一起做过很多有趣的事情,真应得上“绝佳”二字呢!所谓“兄弟齐心,其力断金”,他们在一起做的事情几乎没什么大差错。
《两个人的梦想秀》里有很多情节,在这些有趣的小故事中,我们也能从中看出拍档组合的默契。从“背书大王”中热心帮助胡子原,可以看出他们乐于助人;从“假如不小心捡到一个信封”可以看出他们拾金不昧,品质优秀;从“两个人的梦想秀”可以看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梦想付出一切,坚持不懈并最终成功;从“发现了她的美好”可以看出他们愿意接纳别人,与其做朋友;从“书包哪里去”可以看出他们热爱学习!综上所述,书中拍档的各种优点正式我们所要学习的。现在的小学生几乎很难做到像马一左、马一右那样,所以作者写这本书是想让我们从中学习、感悟做人的根本,也有启迪人生的的道理。
说实话,《两个人的梦想秀》真的让许多原本不爱写作文的人爱上了写作,让我们知感恩、知珍惜身边的美好事物。因为书中的可爱哥俩打动了不少人,有许多小读者纷纷写信寄给作者,希望再出版更多的系列,作者已真正进入了读者心中,成为了知心朋友。
嘿!你想不想与商晓娜姐姐做朋友?那就快来读她的书吧!
个人读后感4在这快乐的暑假里,我走进书的世界,读到了一本好书,叫《两个人的梦想秀》当然,这本书的主公就是马一左、马一右,不仅如 ……此处隐藏6288个字……质的环境里站个稳固;思想透彻,才能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有了独立的职业,自然能得到社会的报酬。
反观自己,身体基本强健,工作还算稳定,唯独思想还不够透彻,缺少了些判断是非的能力。那么,我是不是一个整个的人呢?
在这个物质经济突飞猛进的时代,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开始注重起了身体的健康问题。学校定期为我们教师安排体检,让我们感到了学校管理的人性化。思想是个主观的话题,各有各的观点。我所能做到的,只是能遵守社会公德,不违背自己的良心。身为子女,孝敬长辈;身为学生的师长,传道授业解惑。
陶公教导我们,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先,都不算好汉。
想想现在的教育,我们的孩子几乎成了一部学习的机器,只会看书,写字,生活能力很低,好像劳动不是自己的事。我在想,开学后我所要重视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让我的学生自立,学会劳动。自己学着做饭,学着洗衣服,学着做家务,学着种菜。另外,我要重视对孩子进行感恩教育,让学生知道感谢家人,感谢老师和同学,感受现在的幸福生活,做一个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幸福的人,做一个完整的人。
个人读后感13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当然,也有一本书让我记忆深刻,回味无穷,好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了一样,永不抹去。这本书就是手斧男孩第三部之《一个人的冬天》,作者是盖瑞·伯森。主人公是布莱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布莱恩来到了北方过着寒风刺骨的冬天。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保暖的房屋……大雪封门,湖面结冰,动物冬眠,鱼儿被冻在结实的冰下……再也不能像夏季的日子里那样打鱼了,手斧男孩——布莱椠将何以为生呢?
身上还是夏季那套短打,透气的网球鞋破了,牛仔裤惨不忍睹了,那件T恤支离破碎了。至于风衣,更是被扯成了一片片的细条另作他途了……几乎是衣不蔽体,这又该如何是好?
那个在夏天用树枝搭建起来的小木屋,又如何抵御凛冽的寒风、呼啸的白雪呢?
在这一集里,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三个片段:
一是,布莱恩饥饿无比,在这白雪皑皑的冬天里他找不到任何食物,就在这时,一声狼的吼声,打破了周边的宁静,布莱恩随着叫声找到了狼群,因为饥饿难耐,他凭着自己的求生经验,不得不去与狼分食。
二是,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洒在布莱恩的身上。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鸣叫惊醒了睡意朦胧的布莱恩,他立马拿起刚刚制作好的长矛,冲出营地一看,原来是一只驼鹿在旷地上奔跑,布莱恩立马追了上去,将手中的长矛用力扔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最终落在了驼鹿的身上。驼鹿应声倒地成了布莱恩的`猎物
三是,正当布莱恩想去捕猎一头大灰熊时,另一头更强壮的大熊从后方袭击了布莱恩,将他扑倒在地,布莱恩不得动弹,这时,布莱恩收养的小宠物挺身而出大吼一声,用锋利的爪子不断地去抓那头强壮的灰熊,最终灰熊被抓的鼻青脸肿,跑掉了。
这本书能教会我们如何在寒风呼啸、冰天雪地的冬天生存下来。它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力量和无限的智慧。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也是印象最深、最精彩的一本书!
个人读后感14讲述的是一位八旬老人爱迪的故事。爱迪是一个海滨游乐场的维修工人,在他八十三岁生日那天,他为了从一部坠落的游乐车下面救出一个小女孩,不幸丧生。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天堂。但是,天堂并不是他想象中的伊甸园,不是那个他可以同亲人相会,可以“在云头飘浮,在河中嬉戏,在山间漫游”的地方。他在天堂里遇见了五个人。这五个人中有他失去的亲人、熟人以及完完全全的陌路人。他们逐一地向爱迪讲述和解释了他生活中似乎与他毫不相关的故事和联系,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所有的生命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河底的卵石,一个牵连一个。爱迪终于领悟到,他在人世间自认为毫无意义的生活,其实正是他生命的价值所在。
这本书阅读让我感觉到,每一次的阅读让我感受到不一样的人生感触,很适合睡前阅读,给予我们很多的人生思考,很多我们在意的事情实际对我们的这段时间的道路上,没有我们扩想下的严重。
爱迪已身处天堂,五个被爱迪或铭记或忽略或遗忘的人,轮流登场,为了五段不同的记忆,引领他寻找逝去的时光.在天堂里我们会遇见5个人,他们在我们生命里出现都有一个原因,有的`我们认识,有的我们可能不认识.但是,在他们死之前,都曾在我们的生命之路上与我们相逢.而且,他们都永远改变了我们的生命里程.只是我们当时可能不知道。 在灵魂的深处,人们所知道的生命都是相互关联的,就象河底的卵石,一个牵连一个.死亡把一个人带走的同时,也留下了另一个人.在被带走和被留下的短短距离中,生命改变了——改变了存在的载体,你的生命由别人为你延续。
但其实生命无所谓长短,我们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一切都是未知正如、那句名言苏格拉底“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但这对我们的生命并无妨碍,无论你功勋昭著还是默默无闻,最终尘归尘土归土。但你经历过这一生就以足够。
个人读后感15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