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记叙文作文五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记叙文作文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记叙文作文 篇1
家是摇篮,家是温暖的怀抱,家是我们的避风港。有家就有爱。
我有一个温暖的家庭,那个家庭让我快乐、健康的成长。然而正因为是这样,在这个庞大的保护伞下成长的我,没有任何困难。我拥有爸爸、妈妈和姥姥姥爷的疼爱,甚至那种爱是一种溺爱。这种爱使我不知道怎样与社会交流。一遇到点困难就不知所措,急的在原地哇哇大叫。我突然感到这样的我太幼稚。我应该去学着成长。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吃早饭,我在卧室像昨天晚上那到没做上的难题,我记得都快哭出来了。姥姥让我赶紧吃饭,姥爷听从姥姥的话给我把饭摆好。爸爸在卧室给我研究那道题,妈妈在二楼给我拿衣服准备上学,我在餐厅半吃边哭,嘴里说着不清楚的话语。一家人都在围着我转。好不容易把我打发走了,结果我刚到学校门口,又想起忘了拿一样东西,我又急忙返回去拿上那样东西。到了学校后已是8点10分,快走到教室门前时,刚好碰到了我们的英语老师,她问我怎么迟到了,这可不是我以往的风格。说句真心话,我从小到大就迟到过这么一回,这下可糟了!我没有多想就向老师道歉,请求她原谅我。她很快就原谅我了。我想她原谅我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我平时没有迟到的现象吧,就迟到了这么一回,她也就原谅我了。哎!“真是大难不是必有后福啊”。
中午放学时,姥爷去接的我,回来的路上。老爷问我:“闺女啊!咱以后可要抓紧点时间,幸亏是早上,你起来的早,这要是中午的话时间更紧,我看你到时候怎么办喽!"姥爷笑着对我说。我默不作声,脸渐渐地红了。回到家后,餐桌上摆满了我爱吃东西,一家子在一起吃团圆饭,真是不错哎!
在饭桌上,我给长辈夹菜,长辈们说我长大了!我从那一刻起觉得原来长大的感觉这么好啊!是的!我长大了,永远也不是那个纯真懵懂的孩子了!
记叙文作文 篇2
看到别人头发长了,我总爱提醒他:“该剪头发了。”因为我有一段难忘的经历。
“走,妈背你剪头发去,头发长了。”这时,我会愉快地趴在妈妈的背上,去理发店。
因为我知道,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痛痛快快地去,妈妈会奖励你点什么,如雪糕、画片、面包……只要是你想要的。
“走,妈领你剪头发去,头发长了。”长大后,妈妈这样对我说,这时,我会把手伸向妈妈,她便拉起我的手,走出家门。横过马路时,妈妈叮嘱我:“等对面的灯绿了,你再走。
还要注意躲避两边拐弯的车。”
时间一长,我就知道该怎样过马路了。到了斑马线,有时她故意要往前走,我就拽住她:“妈,再等一会儿,灯还没绿呢!”这时她笑了,让我拉着她的手走。
“妈,我的头发太长了,陪我理发去。”“这么大的人了,自己去。”妈妈不高兴地说。“不嘛,您陪我去。”“你不怕别人笑话呀,这么犬了还要人陪?要不就别剪了。”
瞅瞅镜子里的长发,我一脸无奈,只好懒洋洋地自己去了!
到了理发店,阿姨说:“你长大了,孩子,再也不用家长陪了。”我听了,心里很舒服。
头发快剪完了,见一个中年人扶着一位爷爷来剪头发,他小心翼翼,每走一步都很认真:“爸,慢点,咱不着急,看好脚底下啊。”
看在眼里,我的心动了一下。
“头发长了,该去收拾收拾喽。”妈妈自言自语。“妈,我陪您去。”我马上放下手中的笔,拉着妈妈就走。妈妈看着我,一脸的幸福。
现在我明白了:妈妈背着我去剪头发,让我知道你只有去做才能得到你想要的。妈妈领我去剪头发,让我懂得做什么都要遵守规则。
妈妈不领我去剪头发,是让我自立啊!
我长大了,妈妈对我的爱更深了,爱与时间同行!
记叙文作文 篇3
时间不知疲倦地奔跑着,没有人知道他去了那里。但当我们都嗅到了一抹抹不同的气味时,流逝的时间又仿佛浮现眼前,这会不会是答案呢?
细雨拂面,嗅到春雨羞涩的.甜味,又想给人温暖的熨帖却又带点微凉的矜持。伴着时间的奔跑,雨中植物、动物也不安地躁动起来。青草根部的辛辣的气味,蚯蚓在泥土间辗转反侧时的腥味都拍打着时间的面庞,隔壁花园中的玉兰香中带甜,合欢较之稍浅,清新又不薄淡,月季盛大而浓郁,熏人的沉香如同它饱满的花朵,香樟的叶子气味微苦微辣,雨后愈加明显,伴着时间的奔跑,甜腻都渐渐,清新都消散不见,浓香随风而逝,辛辣也变得平淡,这些气味足以告诉我们时间去哪了吗?我想,还不够。
搭在椅背上新洗的床单有着洗衣粉湿濡的气味,混合着水汽氤氲而散发的清洁的气味。伴着时间的奔跑,阳光移进窗内,晾衣架上的棉被带有阳光的熏香,一种使人有极大满足感的饱和气味,像是母亲的气味。饭时厨房里充溢着油烟和食物混杂的气味,“嗞拉——”一声,各式食材排队入锅,跳舞时的快乐,厚实而富足。伴着时间的奔跑,饭菜端上餐桌,父亲的米酒有着温存的米香和凛冽的酒味,柔软而锋利,有着父亲独有的味道,足以告诉我们时间去哪了吗?我看,还不够。
剥完橘子后手指残留的酸甜,好友长发间飘过的淡香,篮球比赛时场边汗水洒下的清洌,钢琴弹奏时灰尘妥帖的气味,“咯吱咯吱”的老楼梯腐朽陈旧的味道,泛黄书卷和褪色照片的老旧的墨香……这些气味伴着时间的奔跑,愈久弥新。它们忠实地见证着时间的流逝和岁月的更替。它们踏过每一座山峰,每一条河流,只为追随时间的脚步,只为看清时间的去向。气味是果敢的战士,是热诚的牧羊人,是时间的伴侣,是我们的老友。
那么,时间到底去哪了?
我想,时间就像晴朗夜空中划过的流星,转瞬即逝。如果我们没有珍惜那片刻的闪亮,就不会有机会再重来了。时间就像渗入沙堆底部的清水,而那细小的沙粒就是幸福的瞬间。时间累积点滴的爱,拼凑出动人的生活。时间在父亲的白发里,在母亲的皱纹里,在陌生友人的微笑里,这便是时间的目的地。
虽然时间走了,但气味一直都在。它虽然无法像视觉听觉那样复原场景,但当多年之后,闻到某种特定的气味时,那段时间就回来了,它会亲口告诉你它去了哪里。
时间与气味是一对双生花,无论时间去了哪里,气味都会告诉你答案。
记叙文作文 篇4
冬银装素裹,春百花争艳,夏骄阳似火,而我却独爱静谧的秋,爱它的美丽、喜悦,跟那一丝丝淡淡的韵味。
轻轻地,秋天来临。她是穿着金色的华尔兹舞裙迈入这个世界的,轻盈而柔跟,没有喧嚣,没有纷扰,有的只是无边无际的宁静。我站在天地遗留给我的角落,守护紫丁香花开的梦幻,看着这个落叶纷纷的世界,忽然觉得很干净,很温柔。
秋也充满丰收的喜悦,充满孩子笑声的喜悦。稻田上,谷场边,是成堆的黄豆、花生、玉米,闪耀着斑驳的阳光的颜色,嘻嘻哈哈地挤成一团,笑着,闹着,它们的嘴里唱的可是丰收的赞歌?忽又想起五年极体育课跟同学们一起捉蚂蚱的情景。那黄绿色,深深浅浅的草丛中,隐匿多少秋的精灵?我们悄悄的拨开草,细细的寻找着,有时会看到几只小蚂蚱,便伸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将它盖住,然后,小心翼翼地翻开手察看,同学们在互相比着谁的蚂蚱多,谁的蚂蚱大,每当有人又喊道:“我捉到一只!”其他人便投来羡慕的目光。这样的秋的生活,何尝不是最快乐的呢?
秋留下的唯一的信物,便是那一片一片,形态各异的秋叶。这当然也是我喜欢秋天的主要原因。我走在铺满黄叶的林荫小路上,打开一本厚重的书,取出一枚精致的红叶,叶脉,叶络,纤毫毕现,那是岁月的痕迹。
记得小学六年中,我最爱收集的便是这一枚枚树叶,那上面的精致花纹,在我看来,可是大自然慷慨给予的完美礼物,朋友们也解我这一点,每当遇到一些漂亮的秋叶,总是会给我保留着。有一次,好朋友去北京后给我带回几片香山枫叶,是那种最耀眼的红,最鲜艳的红,让人感到心里温暖极。现在,朋友之间分开,但每当再细细端详,抚摸这些秋叶时,就似乎又想起她们纯真的面庞,那份浓重的友谊,还有那些过往的点点滴滴的美好。
我又在树林中捡到一片漂亮的叶子,夹入书中,一缕秋阳照耀在我的脸上,一片光明,一片安详,化在暖融融的秋中,化在回忆中的微笑里。
秋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可人们说它是离别的,是伤感的,但同样就是这些伤感、思绪,敲开我的心扉。
我爱秋天,它的美丽、喜悦、韵味,会永远的记刻在我的心中,我知道,那是一段无法磨灭的回忆。
记叙文作文 篇5
自从调进局机关,搬进小县城,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工资长了不说,还住进了三室一厅的房子,生活是滋润了不少。但我对过去的生活,特别是中学教书的那段清淡时光,却总不能忘怀。那是一段多么清淡的日子啊!
我没进城前,在一所乡镇初中教语文。那时,我的生活状况极为不佳。工资不高,几百元;买房子,一万五千元,也得东挪西借。特别是由于工作的压力很大,当着班主任,教着两个班的语文,早起五点半,晚睡八九点,所以我的身体极差,经常口舌生疮,三天两头就输液。尽管如此,我的心境却没受影响。我变着法儿调节着自己的生活。 在班上,我总是认真而又尽快的做完自己的常规工作------备完了课,改完了作业,就拿出自己喜爱的报刊看起来。那时,我自费定了很多的报刊,语文教学、学生作文和文学等各方面的都有。我一有空就看,自我陶醉的看,所以的我的课余生活是充实而快乐的。有时还撰篇小文,一个月百十元的稿费,很叫人羡慕。为了让我的学生快乐起来,我还在课活时间,带着孩子们出去玩,参观农业科技园,或者去看桃花,或者去登山,无意之中拓宽了孩子们的视野,他们的日记和作文都写的很精彩,几乎所有的学生的作文,都或多或少的受到过我的表扬。他们是快乐的,我也是快乐的! 在家里我也会理所当然的干点家务。挑水(那所学校是新建学校,还没有自来水),给孩子洗衣服,侍弄自己栽种的葡萄、花草等。很忙的时候,也曾在家备过课,也曾带着学生的作业回家批改,但这种情况是少而又少。
多数的时候,我都是临窗而坐,就着一张写字桌(其实就是一张学生的课桌),喝着一杯清茶,看书,或者伏案写作。当时我的条件很很一般,没有空调,没有高档家具,只有粉白的四壁。即使炎热的夏季,我也很少出门乘凉或者打牌,即使雪花飘飞的寒冬,我也很少蜷缩酣睡,都是一味的坐在家里,任汗水流淌,任蚊虫叮咬,任寒冷侵袭,任两腿冰凉,我都依然忘我的读着、写着、快乐着! 每个星期六的下午,我都会和妻子骑着自行车,带着孩子,到城里遛一圈,串串商场,逛逛书店,游游公园,寻找一点新奇,寻找一点感慨。晚上,在饭店或者小餐馆里,点两个小菜,一个是孩子爱吃的,一个是我和妻子爱吃的。往往也就是酸辣土豆丝、鱼香肉丝之类的小菜。冬天要一杯小烧酒,热乎乎的;夏天,饮一杯冰啤,凉爽爽的。有时就直接在水饺城点一斤水饺,喝杯青啤,也很惬意。然后就蹬着自行车悠哉悠哉的回了家。那个时候,我的日子也不富裕,可周末的城里行,却总是少不了。那种感觉,回忆起来,还真是挺温馨、挺浪漫的! 那段日子,不富裕,很清淡,却总是那么叫人回味!